当前位置: 叉车 >> 叉车资源 >> 四川一公司因非法使用叉车,被罚款1000
近日,好运旺从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其辖区内一公司因非法使用叉车,被处以元的行政处罚。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随旺仔来了解一下。
据悉,年元旦伊始,青神县就发起了一场“春雷行动”,行动时间为年12月20日至年3月31日,为期天,围绕省局确定的“食品安全”“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乱评比乱排序”“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5个执法子行动和市局确定“网络交易乱象整治”自选子行动开展。
“春雷行动”现场动员会此次行动中,工作人员在对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查中发现,青神一机械公司使用的柴油叉车未在市场监管局登记上牌,叉车操作人员未取得国家要求的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执法人员已要求停止使用,并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整改限期满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发现上述问题仍未整改,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设备进行了就地查封,对当事人处以元罚款。
四川眉山青神县质监局公告好运旺说法:
这家机械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执法现场,图文无关综上,叉车司机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上牌并定期年检,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青神县对其作出元处罚属于相对比较轻的,很多企业被罚款都是元起的,因为国家规定是未上牌可罚款3万到30万元的罚款,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依法依规,安全使用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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