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1日讯21日,针对重污染天气,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请各县市区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潍政办字〔〕号)要求,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在Ⅱ级响应停止所有室外课程和活动的基础上,视情况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停课措施,指导广大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应急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据了解,根据空气质量预测会商结果,潍坊市空气污染呈上升趋势,预计12月21日至24日将持续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经研究决定,潍坊市自年12月21日1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12月21日12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潍政办字〔〕号)启动应急响应,其中,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应停即停,应限即限;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港口作业、矿山开采、砂石料场、石材加工、商品混凝土生产、物料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潍坊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外环路以内)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新能源及国六标准以上除外)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柴油车。全市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

请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照本辖区、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所确定的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闪电新闻记者李涛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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