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

叉车叉倒阿婆新城镇平康一路口发生事

发布时间:2022/5/6 10: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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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报料:

9月3日(今天)早10点40分左右,新城镇平康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台叉车碰撞一80多岁的阿婆,阿婆腿部受伤严重,现场血迹斑斑,医院救治。事发后阿婆家人赶到现场,情绪激动与叉车司机发生推搡争执。车祸原因待交警部门调查。

我们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属于厂(场)内机动车辆,只能在厂(场)内部区域用于装卸货物,而驾驶人也必须持有相关的特种设备上岗证。由于叉车其灯光、制动、车速等方面均不符合机动车上路的标准,因此叉车不能领取机动车牌照。

叉车一般应在厂区范围内作业使用,确有必要上路行驶的,应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叉车没有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违规上路又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投保义务人先行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叉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当然的认定为投保义务人,如果叉车驾驶员系未经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允许私自驾车上路行驶,则应认定该驾驶员为投保义务人。叉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车辆管理、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应对交强险外的赔偿责任与投保义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转个话题:不少街坊说,这个路口,已经发生不止一单这样的碰撞了。

年8月,该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对碰事故

街坊陈叔平台留言说:最近经常新闻车祸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一起,其实造就目前混乱、浮躁的交通环境,除了驾驶人安全意识低、驾驶习惯不好外,我想说的,这和道路规划设计也有一些关系。

类似发生车祸的这个X字形的路口,道路就在民房边急转弯,民房也可能有阻挡视线嫌疑。新兴城市道路发展成绩有目共睹,但是真心希望相关部门,在涉及群众利益对民生问题,道路设计每一个细节都要更人性,长远规划,最大限度的降低车祸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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