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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最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针对民

发布时间:2023/2/22 1: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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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记者陈朋冲/文邓万里/图

11月19日,郑州市攻坚办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新闻通气会,发布了《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对比年的预案,今年进行了多项调整。

其中提到,县级政府也要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侧重落实。此外在不同的预警管控期间,针对民生项目、红牌绿牌工地以及纳入清单的企业,也有不同的管控或豁免政策。

连续四天重度污染、连续两天严重污染或空气质量指数“爆表”,启动红色预警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下简称《预案》),今年的预警分类仍然是分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其中,预测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Ⅲ级)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橙色预警(Ⅱ级)。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将持续两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值达到时,启动红色预警(Ⅰ级)。

需要注意的是,AQI日均值不同于AQI实时数据,一般来说,当AQI日均值连续两天达到,或达到也就是俗称的“爆表”时,此时污染已经达到了更加严重的程度。从今年秋冬季以来,郑州市已经启动5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截至目前还未启动红色预警。

预警管控措施中,对纳入清单的企业、民生项目和红牌绿牌工地差异化管控

河南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与年不同的是,此次《预案》中,对纳入清单的企业、民生项目和红牌绿牌工地,多处明确提到要实行差异化管控。

比如,年的橙色预警中提到,橙色预警时郑州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重点民生工程除外),今年的《方案》中明确提到,橙色预警时,经郑州市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项目可在达标情况下正常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可进行土石方作业外的施工。

今年《预案》中还提到,黄色预警时,郑州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但经郑州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三类民生工程项目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

对比年的橙色预警措施,今年《预案》中还新增一项,橙色预警时,郑州全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

红色预警时,工地停止施工,停止渣土和建筑物料等运输

此次《预案》中,红色预警时的管控措施依然严厉。

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措施,郑州全市工地停止施工(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郑州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最高的预警级别,红色预警时的要求与去年基本相同。此前有部分工地企业询问,包括一类民生工程等在内,红色预警时是否可以享受不受或少受管控约束,此次《预案》也再次明确,仅有郑州市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享受豁免。

各县(市、区)、相关委局等要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侧重落实

对比年,今年《预案》中明确提到要制定县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

《预案》称,郑州市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委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及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

对于县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包括措施落实、接警、启动响应等具体流程,及辖区内各种污染源管控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方案由当地政府印发,重点在措施落实。

郑州市环境攻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郑州各县(市、区)、开发区往往根据郑州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此次在应急预案体系方面要求进行完善,能促使辖区更有针对性、更加快速地执行。

同时,涉及的工业企业也要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与“一厂一策”相似,该方案是工业企业应急响应的具体操作性文件,应留存备案,制作公示牌,在厂区入口处显要位置展示。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并“一厂一策”公示牌。

(河南商报见习编辑张惟一王红春编辑吉倩倩)

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黄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

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需外出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知识的宣传。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驻车及时熄火。(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

①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黄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经市政府批准豁免的除外)。

②增加对国、省、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工业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③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扬尘源减排措施。

①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三类民生工程项目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②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

③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④增加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的保洁频次。

移动源减排措施。

①全市停止渣土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除外)。

②全市停止砂石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民生工程、绿牌工地除外)。

③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批准的允许黄色预警管控期间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④允许运输的电厂、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橙色预警

Ⅱ级响应措施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下加严。

健康防护措施

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扬尘源方面增加了对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的管控要求;移动源方面增加了全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

红色预警

Ⅰ级响应措施在Ⅱ级响应措施继续加严,主要增加对一类民生工程的管控要求。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扬尘源减排措施:工地停止施工(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移动源减排措施: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

还包括其他多项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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