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消息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
自年7月1日起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此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明确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换句话说就是
以后就根据裸车价计算车辆购置税!!
三大
红利
谁看谁知道
01
调整征税范围后减轻了车主税收负担
7月1日后,购置毫升及以下排气量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以及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起重机(吊车)、叉车等特种设备,不再需要申报纳税。
在广东,全省平均每年仅摩托车就有约60万台被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约占同期应税车辆总量的20%,因此,60万名车主购置相关车辆可不用缴纳购置税,直接受惠3亿元。
02
取消最低计税价格,计税价格不再包括价外费用,利好车辆购置纳税人
现行规定中,对于纳税人申报的购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需要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算缴纳税款。
《车辆购置税法》施行后
最低计税价格取消
计税价格不再包括价外费用
税务机关是直接按照纳税人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或者进口自带车辆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和消费税,来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03
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实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纳税人“三赢”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通过本省(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亦可向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提出为其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另,按《购置税法》的规定,购车人如果退车,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此次公告明确了退还购置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即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黄松
素材来源
保税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