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叉车 >> 叉车前景 >> 明知故犯,一男子在漯被刑拘
近日,一男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网络图片今年7月10日,召陵分局接到市生态环境局案件移送函,市生态环境局于6月15日在召陵区东城办某村查封了一炼铅窝点,现场查获1条正在生产的炼铅生产线、叉车1辆、生产原料(含铅危险废物)25.84吨、成品铅锭4个共7.42吨。
厂房内及附近有大量燃煤以及冶炼产生的飞灰和残渣,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现场的工作人员不能提供任何手续。召陵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11月24日,该炼铅窝点业主王某迫于警方压力投案自首。
王某今年45岁,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近年来一直在河南推销耐火砖。虽然清楚私自炼铅是违法行为,可他还是盘算着要开设一家炼铅厂。
今年5月初,王某通过熟人在召陵区租赁了一所废弃的厂房,从老家的炼铅企业买来一条淘汰的生产线,经过一个月的调试,炼铅厂开始生产。被查处时,炼铅厂刚刚生产一个星期,共产出铅锭13块,总重量约20吨。其中9块已经以每块1.25万的价格卖出。得知炼铅厂被查封后,王某躲了起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