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申请领证或增项。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或其委托的考试机构,向对应的省、市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考试结果通知单和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申请复审。申请人向对应的省、市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受理
质监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批
质监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于决定准予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年审资料:叉车证年审提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叉车证原件交回。
3、白底彩照两寸的两张。必需要在到期前三个月内交回,最晚不能超出一个月。
1、车辆要求:叉车一般采用2吨或3吨叉车,结构、设备完整,技术状态良好,经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证照齐备。
2、场地要求;场地尺寸必须符合该车型尺寸参数,地面要平整坚实,没有障碍物,周围设置安全标线和标志,保证场地与设备为考试专用,场地内显眼地方悬挂安全操作规程、考场规定及候考区有遮阳挡雨设施等。
3、时间要求:4分钟内完成。计时从叉车起步行驶开始至整个场内“8”字行驶考核完成,人离驾驶室时结束。要求起步和结束时都要鸣号示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如没有就需要先培训)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